日前,浙江省鎮江市印發《鎮江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》。文件要求,2019年10月底前鋼鐵企業全過程達到超低排放水平,實現全負荷、全時段、全流程污染排放有效管控。水泥行業2019年6月1日前水泥窯煙氣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100毫克/立方米。2019年底前,生活垃圾焚燒基本實現達標排放,鼓勵燃氣機組實施深度脫氮,燃煤機組實施有色煙羽深度治理。65蒸噸/小時以上燃煤鍋爐于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;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;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。
推進鋼鐵企業完成超低排放。根據《江蘇省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》,要求企業通過配備高效環保設施,加強環境管理,提高清潔運輸比例等方式,2019年10月底前鋼鐵企業全過程達到超低排放水平,實現全負荷、全時段、全流程污染排放有效管控。(市生態環境局牽頭,市發展和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) 7.開展非電行業氮氧化物深度減排。水泥行業2019年6月1日前水泥窯煙氣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100毫克/立方米。(市生態環境局牽頭,市發展和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) 8.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。2019年底前,生活垃圾焚燒基本實現達標排放,鼓勵燃氣機組實施深度脫氮,燃煤機組實施有色煙羽深度治理。(市生態環境局、市發展和改革委牽頭,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) 9.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。2019年6月底前,35蒸噸/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,按照宜電則電、宜氣則氣等原則進行整治,鼓勵使用太陽能、生物質能等;65蒸噸/小時以上燃煤鍋爐于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;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;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;其余燃煤鍋爐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。(市生態環境局牽頭,市工業和信息化局、市場監管局、住房城鄉建設局、農業農村局等配合) 10.推進執行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。火電、鋼鐵、石化、化工、有色(不含氧化鋁)、碳素等行業現有企業以及在用鍋爐,自2019年8月1日起,執行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。完成聲功能區調整和劃定工作。(市生態環境局牽頭,市發展和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) 11.強化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和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管理。依據《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》做好監督管理工作,做好2019年消耗臭氧層物質(ODS)數據統計工作。根據《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(2018年)》,落實企業履行源頭風險管理責任,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體系,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,并督促企業按要求開展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排放監測。(市生態環境局負責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