污染轉移問題:
水泥工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2013版在2014年3月1日正式執行,水泥企業為滿足排放限值要求短時間內大量建設SNCR脫硝系統。SNCR脫硝系統主要用20%濃度的氨水作為還原劑,粗略估算水泥工業每年消耗純氨約130萬噸。生產氨水的合成氨行業本身屬于高耗能和重污染行業,世界上大約10%的能源用于生產合成氨;合成氨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包括:污水、廢氣、廢渣,合成氨工業的廢水排放量約為15億立方米,占化工行業廢水排放量的38.3%;COD排放量約為22.5萬噸,占化工行業COD排放量的35.4%;氨氮排放量約為9萬噸,占化工行業氨氮排放量的47.6%。水泥工業為治理氮氧化物排放消耗了大量氨水,而且在不斷收嚴的排放標準下,更增加了氨水的耗用量。在這個過程中實際上發生了污染轉移的情況,水泥工業利用氨水作還原劑實現氮氧化物減排,氨水制造業的合成氨工業又大量產生三廢的排放。因此需要高度重視跨行業污染轉移并通過LCA(生命周期評價)深入研究跨行業的環境影響評價問題,研發氮氧化物清潔治理技術。
氨的大量使用對工藝、裝備的影響:
當前由于部分地區通過錯峰生產豁免、超低排放停窯豁免、環保稅優惠等政策對企業氮氧化物排放的強化管理,引導企業在氮氧化物減排上不斷降低排放限值。從好的方面講,企業主動研究、探索氮氧化物清潔生產和減排技術,積極應用各類技術促進氮氧化物治理與減排;另一方面,氮氧化物最終的減排和治理手段目前還是依靠SNCR脫硝系統的應用,為了滿足各類政策要求、達到較低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,多噴氨水就是各企業的主要選擇。眾所周知,氨水作為還原劑,與氮氧化物反應需要一定的條件,過量噴入氨水并不能完全反應。過量氨水在水泥熟料生產系統中,會對生產設施、設備產生腐蝕,產生安全隱患;大量噴入氨水,對熟料生產能耗(包括煤耗、電耗)、回轉窯系統操作都有影響;過量氨水不能與氮氧化物完全反應,導致氨排放,尤其生料粉磨系統不運轉時,氨逃逸情況將更加凸顯。